鉴定部门开展研发项目鉴定,不得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要的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纳入部门经费预算给予保障。九、鉴定部门履行下列职责:1.决定鉴定方式,确定鉴定的组织形式及遴选鉴定专家,并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完成项目鉴定工作;2.审核鉴定专家组提交的鉴定报告。如有明显偏差和重大缺陷,可责成原鉴定专家组补充鉴定和评价;3.负责调处鉴定争议和对鉴定工作的申诉;4.对参加鉴定工作的专家,按有关规定发放咨询费;5.出具鉴定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