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条件
(一)示范区新经济工作推进机制体制完善。制定有产业功能区(产业园区)新经济发展整体规划和“两图一表”,建立有新经济工作专班和企业服务专员,有场景建设资金计划及持续投入保障和配套政策;
(二)示范区内需具有较强的产业聚集效应或主导产业发展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的显示度、标识度,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有强大的吸引力、带动力;
(三)应用场景示范区内建有天使投资基金、产业基金等基金,对落地在示范区内的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的企业进行投资;
(四)应用场景示范区需根据自身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集成生产、生活、生态、治理四大类典型应用场景不少于5个(其中当年度申报的市级示范应用场景不少于1个),且有1个以上国内领先、有一定影响力的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场景。
美好生活场景重点关注体育、会展、美食、音乐、旅游、文创等跨领域融合拓展的创新消费、品质文化生活场景;
智能生产场景重点关注5G、大数据、物联网等关键基础技术快速发展催生的智能制造多元化应用场景;
宜居生态场景重点关注低碳能源、污染防治在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开展的生产体系、生活方式、生态环境绿色化场景。
智慧治理场景重点关注智能感知、边缘计算、通信网络等技术支撑智能感知设施、管理平台建设的数字孪生城市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