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标准 对2024年6月以来符合条件的蔬菜(含育苗)生产设施设备改造提升项目,择优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财政补助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40%,单个主体补助不超过200万元。项目投资计划仅限于生产性基础设施、生产设备等建设内容,办公生活配套用房等非生产性设施设备均不列入投资计划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