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备流程
(一)业主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业主按照自愿申报的原则,编制项目建议书(见附件7-3),并对照《项目储备材料清单》(见附件7-1)准备好相关申报资料,将申报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将电子档及纸质件(一式两份)报所在区(市)县农业农村局初审。
(二)县级初审推荐。区(市)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项目储备相关要求对项目业主的资质、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初核,对蔬菜生产(育苗)基地进行现场核查。初审通过后,在《项目储备意见表》(见附件7-3-1)中签署意见并盖章,同时填写《项目储备建议表》(见附件7-2)以正式文件向市农业农村局择优推荐。
(三)市级评审入库。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结合区域发展布局、产业代表性、项目实施必要性等因素,对推荐申报的储备项目进行综合评审。各区(市)县可根据市级综合评审反馈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修改完善后,再次上报储备项目。市农业农村局按照程序将审核通过的成熟型项目纳入市级项目储备库,并在成都市农业信息网进行入库结果公示。市级评审综合得分将作为项目立项和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