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机制
(一)激励机制
对于经中国证监会评估转常规运营的项目,通过社会公示、行业通报、纳入证券期货行业科技奖励和成都市金融科技创新类评奖范围等方式对申报机构予以鼓励。对于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相关市级部门、所属区(市)县应予支持。
(二)容错机制
在试点机构做好风险防范安排的前提下,对试点项目可适度给予监管弹性。试点项目试点期间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或业务差错,未造成投资者实际损失或对投资者损失作出合理补偿,未对证券期货市场平稳运行造成影响的,相关部门可以从轻或免除对试点机构的处罚。
试点项目征集工作将常态化开展,项目遴选由工作组根据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分批次安排。首次项目遴选征集日期为即日起至2024年6月11日,对于未能纳入当期批次遴选的项目,可纳入后续批次遴选。
附件:成都市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项目申报指南
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成都)专项工作组 (四川证监局中共成都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