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餐饮企业扩大经营 (一)支持对象 在成都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2024年2月统计在库(2024年2月月度以“新开业(投产)”类型新增统计入库的除外),2024年全年餐饮营业收入增速高于全市餐饮营业收入平均增速的餐饮企业。 (二)支持标准 餐饮营业收入较上年每增长1000万元奖励5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