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
(一)支持对象
在成都市注册,依法纳税,正常经营,2024年通过成都市出口信用保险统保平台投保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
(二)支持标准
对上年出口额500万美元(含)以下且有出口实绩的企业给予100%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对跨境电商出口且有出口实绩的企业给予100%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对从事跨境电商物流运输并提供延付运费服务的企业给予90%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对上年出口额5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给予50%出口信用保险保费支持。单个企业上述四项支持金额合计不超过2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