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外贸中小企业提升汇率风险管理能力 (一)支持对象 在成都市注册,依法纳税,正常经营,2024年有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进出口实绩的外贸中小微企业。 (二)支持标准 对外贸中小微企业外汇衍生品(指企业在银行开展人民币外汇远期、人民币外汇期权及人民币外汇期权组合)履约金额,按50元/万美元(非美元货币按履约当日汇率中间价换算为美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