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项资金申请表;2.国家金融监管部门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验原件);5.国家监管部门颁发的开业批复文件复印件;6.5年内不迁离金融产业功能区的书面承诺;7.本地企业收购市外金融机构的,需提供收购协议、验资报告(增资收购提供)、银行打款凭证、章程、股东会决议复印件(验原件);8.其他有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