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2020年开展公共领域第三方责任险、护理保险、失能收入保险等险种的保险机构,单个险种保费收入超过100万元的,按实缴保费的2%给予单个险种最高不超过20万元奖励,单家机构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保险资金投资成都市的公益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化项目等领域,按2020年实际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3.对注册在成都市的小微企业,2020年度参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按实缴保费的40%给予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补贴。
4.对2020年开展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履约保证保险的保险机构,按照全年实收保费的30%进行补贴,单家保险机构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补贴资金用于补偿风险损失。
